死刑六日前

作者:約拿丹‧拉迪瑪

出版社:東方

出版日:1984/05

簡介

  男主角史特蘭再過七日就要被處死刑,原因是她殺了自己的妻子。但是他自己是被冤枉的,卻苦無證據。直到有人交給他一封信,證明他的不在場。所以他開始找尋律師,並企圖找回真相!究竟他要如何擺脫命運呢?

感想

        最近也開始懷舊起來,除了蒐集林白、希代、志文、星光之前的推理小說外,對曾經出過福爾摩斯和亞森羅蘋的東方出版社更是不能錯過。但是,福爾摩斯和亞森羅蘋的作品,現在已分別有了遠流及小知堂所取代。並不會想再找東方版。曾經東方也出版過江戶川亂步的作品,可是近年來好像有晨曦這家出版社出了全集,雖不知是否有出完,但是翻譯及數量上應優越於前者。所以我將眼光放在世界推理小說名作的身上,可惜地是,我到目前只找到《列車消失事件》及《死刑六日前》這兩本書。其餘作品只聞其聲不見其影。

       就死刑六日前這本書,書的作者約拿丹‧拉迪瑪。這奇怪的名字。幸好在網路上還能找到相關資料。原作《Headed for a Hearse》 (1935) ,作者 Jonathan Latimer,原來他就是強納森.拉蒂默,這在遠流的名家小傳可以找到蹤跡http://www.ylib.com/Murder/his-0306.htm,沒想到這位仁兄也是冷硬派的一員,但是作品卻只有五部,頗為可惜!

  故事的緊湊性很夠,一開始就採限時推理的做法。有時候可能會生氣說這天明明沒做甚麼卻過了。替主角緊張。而唯一持有證據的人卻一一被殺害。但是,就在這緊要關頭兇手竟然犯了如此的錯誤。哪有人笨到會去槍店買兇槍,超蠢!而唯一最重要的證人卻沒除去,唉!我也不能說甚麼。畢竟這是給青少年看的推理小說,縝密性不夠似乎並不構成重要傷害。而看推理小說看多的人,卻是心裡想的比偵探快,例如兇槍是否為真,每個人的動機,這些老早在我的腦中已構思而成,但是找尋兇槍及每個人的謊言卻是要靠書中角色去發掘,我得承認,兇手自己漏洞百出,才是偵探破除之快的重大原因。

  「偵探+律師」的模式,讓我想起梅森探案。但是,本作卻以偵探為主角,律師反而是配角。卻讓我有個疑問。律師的角色不重要,僅止於案件的代理人,讓律師回到原本屬於他自己的職務,沒有過重的劇情,也無存在的必要。是頗為可惜的一點。既非福爾摩斯,亦不是華生。讓我感到失望,沒有發揮到律師的特性,似乎少了點甚麼?

  本書的小詭計值得讓人玩味,但是卻被用爛了!尤其是假藉進入兇案現場放置證物。而找尋兇槍反而是最精采的一幕,讓我印象深刻。還算一本不錯的推理小說。
  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